能否追加工伤认定部位
杭州上城刑事律师
2025-06-03
1.工伤认定部位可以追加。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发现有未认定的工伤伤害部位,可向作出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追加申请,同时提交相关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经核实后会追加认定。
2.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作出,职工新发现工伤导致的其他伤害部位,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3.解决措施与建议:一是要及时关注工伤认定情况,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前仔细排查是否有遗漏的伤害部位,以便尽早提出追加申请。二是申请追加工伤认定部位或复查鉴定时,务必严格按规定时间和法定程序进行,确保申请有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前,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有追加工伤认定部位的权利。当发现还有因工伤导致的其他伤害部位未认定时,可向作出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追加申请,同时要提交相关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经核实情况属实,该部位会被追加认定为工伤部位。
(2)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作出,职工新发现因工伤导致的其他伤害部位,此时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提醒:追加工伤认定部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按法定程序进行,确保申请的有效性。不同情况对应不同申请途径,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前,若有未认定的工伤伤害部位,工伤职工、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可向作出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追加申请,同时提交相关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二)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作出,职工新发现因工伤导致的其他伤害部位,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按法定程序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工伤认定部位可追加。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前,工伤职工、近亲属或用人单位,若发现有因工伤导致的未认定伤害部位,可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追加,并提交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核实后会追加认定。
2.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出,职工新发现工伤导致的其他伤害部位,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3.申请需在规定时间按法定程序进行。✫✫✫✫✫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工伤认定部位可以追加,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前和作出后有不同追加方式。
法律解析:
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前,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若发现有因工伤导致的其他伤害部位未认定,可向作出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追加申请,同时提交相关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经核实属实,该部位会被追加认定为工伤部位。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作出,职工新发现因工伤导致的其他伤害部位,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不过申请都需在规定时间内按法定程序进行。如果在工伤认定部位追加方面遇到问题或有任何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2.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作出,职工新发现工伤导致的其他伤害部位,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3.解决措施与建议:一是要及时关注工伤认定情况,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前仔细排查是否有遗漏的伤害部位,以便尽早提出追加申请。二是申请追加工伤认定部位或复查鉴定时,务必严格按规定时间和法定程序进行,确保申请有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前,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有追加工伤认定部位的权利。当发现还有因工伤导致的其他伤害部位未认定时,可向作出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追加申请,同时要提交相关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经核实情况属实,该部位会被追加认定为工伤部位。
(2)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作出,职工新发现因工伤导致的其他伤害部位,此时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提醒:追加工伤认定部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按法定程序进行,确保申请的有效性。不同情况对应不同申请途径,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前,若有未认定的工伤伤害部位,工伤职工、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可向作出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追加申请,同时提交相关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二)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作出,职工新发现因工伤导致的其他伤害部位,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按法定程序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工伤认定部位可追加。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前,工伤职工、近亲属或用人单位,若发现有因工伤导致的未认定伤害部位,可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追加,并提交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核实后会追加认定。
2.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出,职工新发现工伤导致的其他伤害部位,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3.申请需在规定时间按法定程序进行。✫✫✫✫✫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工伤认定部位可以追加,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前和作出后有不同追加方式。
法律解析:
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前,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若发现有因工伤导致的其他伤害部位未认定,可向作出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追加申请,同时提交相关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经核实属实,该部位会被追加认定为工伤部位。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作出,职工新发现因工伤导致的其他伤害部位,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不过申请都需在规定时间内按法定程序进行。如果在工伤认定部位追加方面遇到问题或有任何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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